北海市公证处从1982年恢复组建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,隶属北海市司法局领导,是具有办理国内、涉港澳台,涉外各种类型公证事项的国家证明机构。公证处设主任公证员一名,副主任公证员两名(执业经历均在16年以上)。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、公证一部、公证二部、公证三部。
现有注册执业公证员9名,其中具有高级公证员职称的3名,中级公证员职称的1名,初级公证员职称的3名;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6名,涉港澳台资格的1名,国内资格的2名。所有公证员均具有法学大专以上学历,本科学历占8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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